日前,巴基斯坦油氣監管當局發言人表示,已下令殼牌巴基斯坦子公司支付2.5億盧比(約合人民幣1504萬元),用于補償上個月油罐車起火造成215人死亡的損害。
殼牌巴基斯坦公司因油罐車起火事故被重罰
Imran Ghazanvi表示,監管當局的調查發現殼牌巴基斯坦公司要對6月25日發生的事故負責。當時油罐車失去控制并沖入旁遮普省。
當地村民不顧警方的警告而涌入事故地點收集溢油,當時燃料起火。Ghazanvi指出,事故發生后警方的回應也很緩慢。
Ghazanvi稱,事故中的油罐車沒有正常維護,并且駕駛員的駕照也是無效的。

山東2017年流通領域
電纜壓房頂兩年多
家庭用光伏電表被接
國產6批次平衡車被
通用電氣因違反次貸
質檢總局抽查電線電





